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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庫運維服務 中間件運維服務 國產信創改造服務 駐場運維服務 供數服務安全咨詢服務
數據出境安全治理服務 數據安全能力評估認證服務 數據安全風險評估服務 數據安全治理咨詢服務 數據分類分級咨詢服務 個人信息風險評估服務 數據安全檢查服務
文章摘要
【目的】數據作為新的生產要素成為全球經濟高速發展的新引擎、新動能,數據跨境治理直接影響國家經濟、社會、貿易等方面的發展,美國作為數據跨境治理的先行者和優勢國,研究美國治理的本質策略,通過數據對比分析我國與美國之間的差距,對進一步優化、完善我國數據跨境治理具有良好的助力作用。
【方法】本文對中美兩國在數據產存量、數字貿易、國際互聯網流動等方面數據進行整理和比較,更加直觀地判斷中美兩國的數據跨境需求現狀,研究分析我國在數據跨境治理中存在的潛在不足。
【結果】總體上美國對數據跨境流動具有較強的需求和控制,相比下我國數據跨境需求位居世界前列,數據跨境治理措施做到安全與發展統籌兼顧,但還需考慮與數據跨境需求的充分銜接,提升對數據流向的控制力。
【結論】建議考慮促進數據流動的“軟”策略與規范管理數據流動的“硬”策略相結合的方式,構建數據跨境治理長期方案,逐步成為數據跨境流動國際樞紐。
文章引言
......
當前,我國數據跨境治理以統籌安全和發展為原則,但我國數據治理模式更加聚焦數據本身,與外商投資、對外貿易、互聯網發展等方面的協調、銜接還不夠充分。美國作為世界強國,早已把我國視作競爭對手[4],對比分析中美兩國數據跨境需求,對我國優化、完善數據跨境治理具有較好的幫助作用。
與單純比較我國與美國數據跨境治理政策的視角不同,本文通過探究美國數據跨境治理策略本質,從數據產存量、數字貿易、國際互聯網數據流動等多個方面的直觀數據映射出中美兩國的數據跨境需求,真正意義上掌握我國與美國之間的實際差距,深入分析我國數據跨境治理的潛在不足,結合我國現有數據跨境制度體系,研究提出我國數據跨境治理的應對建議。
文章介紹
中美兩國數據跨境治理措施
美國數據跨境治理措施。美國在互聯網發展方面明顯領先于其他國家,因此在數據流動方面也存在優勢,同樣也是數據流入的受益國。美國數據跨境治理是采用“組合拳”方式,以主張全球數據自由流動的名義,實現了數據本地化的管理閉環,“組合拳”包含三種策略:多種舉措消除其他國家數據流動壁壘,保證數據順利流入美國,對存儲美國的數據進行監管、監控,限制數據流出美國。
中國數據跨境治理措施。我國數據跨境治理以統籌安全與發展為原則,以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權益保護為目的。現階段,我國數據跨境治理措施可以分為三類,分別為:數據出境的規制性措施、促進數據流動措施、需要數據本地化管理的特別措施。
中美兩國數據跨境傳輸需求情況
數據產存規模比較。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體量大,具有良好的數據產生和利用基礎,數據產生量、存儲量均位居世界前列。但相比于美國,我國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僅相當于美國的43.6%,我國數字經濟占GDP比重也大幅度小于美國的67.66%,我國數據產量約占美國的41.25%,明顯少于美國。

數字貿易規模映射的數據跨境需求。通過對兩國進出口數據的比較,可以推斷出美國進出口規模約為我國的2.81倍,美國進出口貿易產生的數據跨境流動是全球化的流動,我國進出口貿易產生的數據跨境流動更多在亞洲地區,同時美國可數字化服務貿易量遠大于中國,這也側面反映出美國的全球化數字服務能力和全球數據的流動控制能力。
國際互聯網流量跨境流動對比。根據國際帶寬使用量和流向情況推斷,亞洲數據流動量在上升,但美國仍為全球數據流動的中心,且亞洲數據流動更多偏向于亞洲內部。此外,大型互聯網平臺是用戶數據的承載場和存儲地,2022年全球應用下載量排名前十的情況(表2),有4款應用直接被美國控制,另有2款中國企業研發的應用在美國運營,充分體現美國大型互聯網平臺對全球用戶數據的控制具有絕對壟斷的地位。

外商投資帶來的潛在數據流動需求。根據商務部發布的數據[20],2022年,按企業數統計,香港、澳門、韓國、美國對我國投資居前列,其中香港投資的企業數最多共投資15,814家企業,實際投資金額1,372.4億元。按投資金額統計,香港、新加坡、英屬維爾京群島、韓國、日本為前5國家。美國ODI 3,730億美元,FDI 2,850.6億美元,均為全球第一;中國ODI 1,465億美元,位列全球第三,FDI 1,891.3億美元,位列全球第二。
上述數據可以看出:首先,我國外商投資的企業數和金額都低于美國;其次,我國外商投資來源地主要集中在亞洲國家,反映出我國的數據流動地區更加偏向于亞洲國家或地區;最后,我國FDI大幅度于ODI體現出外資對我國的影響大于我國對其他國家的投資影響,可以延伸出我國商貿數據、企業管理數據的出境情況多于入境情況。
我國數據跨境流動的潛在不足
在加快數字中國的時代背景下,我國數據產生量、存儲量與日俱增,數字經濟蓬勃發展,數據產存量高、數據跨境流動需求量較大。但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對數據的全球性的匯聚、利用、存儲的能力相比于美國還存在一定差距。
我國數據跨境流動需求有待進一步挖掘。在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戰略背景下,我國數據跨境需求總體量位居世界前列。但美國在數據產存量、外商投資、數字貿易、網絡流動、互聯網平臺等多個方面的統計值均為我國的數倍,全球范圍內美國在數據跨境流動需求上處于“一超多強”的地位,美國數據跨境流動需求的絕對領先地位難以撼動,我國短時間內難以追趕。數據跨境流動對經濟、貿易、投資等的發展具有較好的促進作用,我國應在當前數據跨境流動良好勢頭的基礎上進一步挖掘我國數據跨境流動需求。
我國數據流動傾向于亞洲地區。根據上述數據可知,美國全球性數據流動的優勢明顯。美國極早的謀劃、布局,通過多邊協議、貿易協定等打通了與歐盟、英國、日本、韓國、墨西哥等地區的數據流動壁壘,通過美國企業在全球性商貿的優勢,實現了數據的全球性流動。數據跨境的自由流動造成全球數據以美國為中心匯聚的事實[24]。相比之下,我國在香港、澳門、日本等亞洲地區的數據跨境流動較活躍,而對世界其他地區的數據流動的活躍度相對較弱。
數據跨境需求與治理需更加充分的銜接。我國數據跨境需求位居世界前列,個人信息的潛在出境量較大,數據跨境治理既要考慮數據跨境傳輸需求,也要兼顧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兩者的平衡與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原則相契合。數據跨境流動限制對數字貿易出口技術帶來一定負向影響[25]。《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開辟我數據跨境治理的新紀元,數據跨境流動的促進策略,對構建良好的外商環境和我國企業對外開展貿易、投資活動可能會帶來積極的影響。但相比于美國的“數據自由流動”戰略,我國數據流動的策略和方案系統化、體系化的程度還不夠,多種場合提到的自貿區負面清單、一般數據清單、數據分類分級保護等有待進一步研究落地。
我國對數據流向的控制力還需提升。一方面,美國通過立法、執法、國際貿易協定等方面實現了數據的“顯性”控制;另一方面,借助谷歌、Meta、推特、微軟等大型互聯網平臺優勢以及跨國公司投資商貿優勢,實現了對個人數據和商業數據的“隱性”控制;此外,美國對數據流出的嚴格管理的限制性措施,促使數據一定程度實現美國本利化[26-28]。此三方面相互促進、相輔相成,形成了美國對數據國際流向的控制主導實際。現階段,我國數據跨境治理相對集中在數據本身,與跨國商貿、外商投資、數字經濟與互聯網發展等方面的協調聯動還不成熟,尚未形成長期性、系統化的數據跨境流動和數據本地化治理方案。同時,我國互聯網技術發展相對落后于美國,大型互聯網平臺用戶主要集中在境內,缺乏全球性拓展,不能觸動美國對互聯網的控制地位。
對我國數據跨境治理的對策建議
我國數據跨境流動的“統籌安全與發展”原則是數據安全與國際經貿合作的統一兼顧,一方面數據要素是推動國家經濟、科技、貿易發展的戰略性資源,需要予以保護和關注,另一方面數據有別于其他要素,數據的共享、使用、流通有利于數據價值的發揮[29],同時數據的國際流動是國際經貿交流與合作的重要組成。發展與安全如“一體兩翼”“驅動雙輪”,數據跨境流動需要發展和安全良性互動、動態平衡。結合數據跨境流動的需求,以及我國數據跨境治理實際,研究建議考慮促進數據流入的促進(“軟”)策略與防范數據非法流出的強制(“硬”)策略相結合的方式,兼顧做好發展與安全,以發展促安全,以安全保發展,通過構建暢通的數據跨境流動基礎環境,建設世界跨境數據流動樞紐,探索自主的數據跨境流動白名單機制,促進數據流動;同時進一步筑牢數據保護屏障防范數據的非法流出,保障數據安全,以此構建數據跨境治理長期方案,逐步實現世界數據流動的多極化發展。
構建暢通的數據跨境流動基礎環境。數據的流動既需要國內循環,也需要國際循環。建議培育數據跨境流動的國內國際的基礎環境,以促進數據流入為目標,暢通數據跨境流動的環節路徑。一是鼓勵我國企業投資出境、貿易出境,可以通過加入CPTPP、DEPA等全球性貿易組織加強我國在國際商貿的話語權,為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良好的國際環境。建立貿易、投資出口的便捷途徑,加強面向歐美地區的投資、貿易,通過鼓勵企業貿易出口、投資出口,不斷鼓勵中資背景的跨國企業數據、跨國貿易數據流入我國。二是支持我國大型互聯網平臺拓展國際市場。一方面,繼續支持現有大型互聯網平臺,提供探索國際市場有利條件;另一方面,鼓勵技術創新、應用創新,拓展新賽道,讓更多的“TikTok”從中國走向世界。三是進一步健全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包括資源管理、數據確權、數據交易等內容[29],進一步通過制度確立與治理解釋明確數據流動中存在的不清晰、不確定的細節細則,提高數據處理者安全保護意識的同時消除數據流動中存在的合規顧慮,推動數據流通共享。四是積極引導中資跨國企業、大型互聯網平臺在境內建設全球性數據中心,提供企業的全球性數據服務,不斷將我國培育成企業數據、貿易數據的全球存儲和計算中心。
建設世界數據跨境流動樞紐基礎設施。一是繼續加強數據存儲、數據流動的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我國數據存力、算力以及云服務能力,降低數據存算成本,增強我國在數據存算的國際競爭力。二是持續擴大互聯網國際帶寬,加強跨境海纜、路纜的規劃使用,提速降費,建設良好的數據跨境網絡環境,為企業數據跨境傳輸提供高速網絡通道。三是為在我國建立數據中心進行數據存儲、備份的跨國企業提供便利,在電費、土地、用人、稅收等方面研究一攬子優惠政策,給予企業大力支持,考慮對愿意將數據在我國境內存儲、備份的企業給予“白名單”認定或者提供綠色通道,豁免履行我國數據出境安全管理的申報程序,鼓勵企業通過我國基礎設施進行數據跨境傳輸。四是推進數據跨境流動中涉及的隱私保護、數據脫敏、數據高效共享、數據加密傳輸等技術的研發和創新,探索數據跨境服務平臺建設,打造數據跨境流動樞紐技術底座,為企業數據跨境流動提供“一站式”的技術處理便捷方案。
探索數據跨境流動“白名單”方案。“白名單”機制對數據跨境流動具有極好的促進作用,美國、歐盟均建設有數據流動的白名單機制[30-32],通過美國歐盟的充分性認定的國家或地區的數據可以跨境自由流動,這種方式是構建和促進數據跨境流動的主要舉措。建議我國建立多級化數據流動的“免簽”“免檢”方案,一是探索中國式充分性認定機制,對符合充分性認定條件的國家或地區實現較高級別的數據自由流動,企業在履行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的前提下可以數據自由跨境傳輸。亞洲地區是我國數據的主要流動地區,且我國對亞洲周邊國家或地區在互聯網、商貿、經濟等方面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可以考慮優先在港、澳、臺、東盟等亞洲地區試驗試點;二是完善自貿區負面清單[12]、可自由流動一般數據清單[11]等制度,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數據跨境傳輸的綠色通道;三是進一步明確基于個人同意的“一過性”少量個人信息出境的直接豁免,保證個人對數據跨境傳輸的權利,減輕企業負擔。
進一步筑牢數據防御保護屏障。一是加強對數據出境活動的跟蹤監督。一方面,鼓勵引導企業數據依法出境、合規出境;另一方面,加強對數據出境活動的閉環管理和跟蹤監督,對違法違規數據出境活動進行常態化檢查和懲處,有效保障數據跨境安全。同時要完善數據安全基礎設施的智能化升級,加強國家、企業、社會多級的技術防御、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能力,防范數據泄露等安全事件發生。二是完善數據跨境“流入”“流出”雙向治理。應在數據跨境治理的框架下完善數據出境與入境的雙向治理模式,加強對數據入境的事中事后管理,防范人工智能數據投毒、數據污染、網絡攻擊、個人信息詐騙等數據入境導致的網絡數據安全新形態。三是研究對出境數據的安全“防御”措施。近年來,美國極力打壓、遏制我國發展,對數據的“長臂管轄”、域外管轄情況頻發,我國企業數據出境后缺乏保護,影響企業出境經商的信心。相較于個人信息保護的國內法治建設,中國數據跨境流動的涉外法律體系建設存在短板[32]。我國應依據《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通過司法解釋等方式明確我國對數據的管轄權,強調境外執法、司法機關調取數據的權限和條件,對我國企業數據在境外受到的不合理、不合法審查的情況研究限制提供數據清單等對等措施,強化我國數據治理主動權,對我國出境數據形成安全屏障。同時,提高企業數據安全的意識,鼓勵數據處理者和數據接收方在法律框架下,簽訂數據安全和保護方面的專門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的責任義務,不斷壓實雙方責任。
結語
當前,全球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浪潮下,世界各國早已意識到數據資源的重要性,數據跨境治理成為各國掌握、控制、利用數據促進經濟發展、保障國家進步的關鍵。數據跨境治理的實質乃是各個國家如何在“流動”和“安全”之間尋求契合自身發展的平衡點,這就造成了國家之間的博弈,并引發規則和管制的沖突[33]。數據的自由流動有利于經濟發展但對數據缺乏足夠的控制會帶來安全風險,而數據的本地化存儲有利于對數據的控制但會對外資外貿經商營商造成阻礙進而影響經濟發展。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我國在認識到取得的成績和優勢的同時,更應充分認清我國仍為世界上最大發展中國家的現實,與美國相比經濟、科技等各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要堅持統籌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做好數據跨境流動和本地化存儲的動態平衡,通過更加系統的、長期的數據跨境治理戰略,不斷推動世界數據治理格局的多極化發展。